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导师制管理,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依据《BEVITOR伟德在线登录平台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担任本科生导师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之一,本科生导师职责的履行情况是教师聘任期的考核内容之一。
第三条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学业的指导,包括对学生的集体指导和对学生的单独指导。
第四条学院负责导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
第二章导师
第五条本科生导师实行聘任制。由学院聘任,聘期和学生所学专业的学制相同,每个专业年级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
第六条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为: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了解本专业课程结构和性质;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治学严谨,关爱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好。
第七条本科生导师除学业指导职责外,还负有对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进行引导的义务。
第三章集体指导
第八条由各学院组织导师对本学院学生按年级分专业进行集体指导。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每学期选课前一次,开学之初一次。
第九条集体指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介绍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学习顺序及进程。
2.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和学期选课方案。
3.共性学业问题的集体答疑与咨询。
4. 指导学生创新活动,包括各种科研活动、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等活动。
第四章单独指导
第十条根据需要,导师对特殊学生(例如成绩特别优秀学生、学习特别困难学生等)进行个别指导。学生是否需要进行单独指导,由学院确定。
第十一条个别指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
2.按照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目标,指导学生创新活动,包括各种科研活动、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等活动。
3. 引导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第五章工作考核
第十二条学校以学院为单位按学年对本科生导师工作实行无差错考核。采用三级分制(优秀、合格、不合格)进行评定。
无学生选课差错,考核合格,按规定划拨学院导师津贴10个课时。
无学生选课差错,而且超额完成SRTP项目或“挑战杯”项目申报工作,考核优秀,每超额完成一项,增加学院导师总津贴的15%。
有学生选课差错,考核不合格,扣除学院导师总津贴的10%。有学业指导重大差错者,按规定扣除学院导师总津贴的30%。
第十三条由学院负责对本科生导师职责履行情况每学年考核一次。
第十四条本科生导师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任职优先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伟德国际BETVlCTOR负责解释。